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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截止到4月14日,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已完成3,444,881.35元,具体收费项目如下:
1、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64,534.25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970,000.00元;其他土地出让收入794,534.25元。
2、彩票公益金收入405,887.00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206,646.00元;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199,241.00元。
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74,460.10元。
二、截止到4月14日,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已完成316,945.50元,具体收费项目如下:
1、公安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7,527.50元。其中:公民出入境证件费411.50元;居民身份证工本费20,496.00元;机动车号牌工本费2,920.00元;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22,620.00元;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6,710.00元;驾驶证工本费20,580.00元;驾驶许可考试费3,790.00元。
2、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3,547.00元。
3、教育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其他缴入国库的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67,361.00元。
4、自然资源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不动产登记费)157,710.00元。
5、农业农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800.00元
附:全县政府性基金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表
拜泉县财政局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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