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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截止到4月27日,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已完成2,516,348.05元,具体收费项目如下:
1、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89,280.05元。其中:补缴的土地价款367,235.22元;其他土地出让收入1,722,044.83元。
2、彩票公益金收入427,068.00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218,584.00元;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208,484.00元。
二、截止到4月27日,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已完成9,800,060.66元,具体收费项目如下:
1、公安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6,950.00元。其中:公民出入境证件费118.00元;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3,486.00元;居民身份证工本费32,016.00元;机动车号牌工本费1,520.00元;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30,960.00元;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6,170.00元;驾驶证工本费15,990.00元;驾驶许可考试费6,690.00元。
2、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7,504.00元。
3、教育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60,719.00元。其中公办幼儿园保教费260,719.00元。
4、自然资源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601,127.94元。其中:土地复垦费1,242,400.00元;耕地开垦费6,094,447.94元;不动产登记费264,280.00元。
5、农业农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4,000.00元。
6、水利部门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1,779,759.72元。
拜泉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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