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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拜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拜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2年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拜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拜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单位职责
拜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隶属于拜泉县公安局,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指挥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上路巡逻检查,依法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和处罚当事人,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方式和方法;依法处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机动车辆牌照、证照发放及年度检验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对辖区实施公路治安管理,承担道路交通警卫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
本单位有内设机构七个,分别为车辆管理分所、事故中队、防范中队、公路中队、城镇中队、综合中队、执罚办。
三、单位人员构成
拜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编制总数为34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34人,其中:在职人员34人,离退休人员24人。与上年预算相比,实有在职人数增加9人,离退休人数增加1人。
第二部分 拜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2年预算公开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拜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拜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拜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收入总预算102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1.3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各项保险缴费预算增加。同时公用经费预算增加。总预算1021.32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91.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各项保险缴费预算增加。同时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2年,拜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收入预算102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1.3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增加20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各项保险缴费预算增加。同时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2年,拜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支出预算102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48万元,占69.37%;项目支出312.84万元,占30.6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增加20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各项保险缴费预算增加。同时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拜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2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1.32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91.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各项保险缴费预算增加。同时公用经费预算增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21.32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91.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各项保险缴费预算增加。同时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拜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48万元,项目支出312.84万元。
1、2040201行政运行(公安)559.6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7.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各项保险缴费预算增加。同时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2、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331.5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1.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支付出去的人员及办公费用纳入2022年预算。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9.6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1.5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人员工资上涨及各项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人员工资上涨及各项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9.8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上涨及各项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人员工资上涨及各项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7、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7.6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3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数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拜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8.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6.87万元,公用经费101.61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561.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1.53万元、津贴补贴194.65万元、采暖补贴(在职)3.40万元、奖金21.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5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8万元、住房公积金27.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9.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97.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各项保险缴费预算增加。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01.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0.20万元、差旅费9万元、专用材料费5.68万元、被装购费12万元、劳务费7万元、工会经费2.63万元、福利费1.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06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59万元,主要包括:退休工资37.04万元、采暖补贴(退休)2.40万元,大额医疗费补助(退休)0.20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60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基数上浮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拜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8.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43万元,主要原因是将上年未支付出去的费用纳入2022年预算数。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业务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业务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和上年预算相同。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业务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和上年预算相同。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拜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拜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1.61万元,其中: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0.20万元、差旅费9万元、专用材料费5.68万元、被装购费12万元、劳务费7万元、工会经费2.63万元、福利费1.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06万元,增长7.46%。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十、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拜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预算总额17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12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服务类预算5万元。
十一、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末,拜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共有房屋493.44平方米,车辆21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
十二、关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说明
2022年,拜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预算金额1021.32万元。
十三、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立法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照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一)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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